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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17-05-23 10:10

山东省民防协会二〇一六年度工作总结

 

鲁防协会〔20172

   一年来,省民防协会在省人防办、省民政厅的指导、支持下,在全国民防协会的关心帮助下,经全体会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和全省人防从业企业的积极配合,协会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迈上了新的台阶,被省民政厅评为AAAA级全国社会组织,获取了表彰和奖励。

    一、一年来的主要工作

(一)圆满完成《齐鲁民防》办刊任务。在省人防办的关心指导下,经全省人防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大力支持和编辑、记者、通讯报道人员的不懈努力,自20159月至今,《齐鲁民防》共编辑、出版、发行了7期约1.8余册,59.6万字,740余幅照片以及部分书画、诗词、散文等作品办刊中注重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刊物的政治性、业务性、指导性和可读性,并适时调整栏目布局,优化版面设计等,办刊水平和刊物质量不断提升,发挥了人防宣传平台和对外交流窗口作用。同时,不断加强全省《齐鲁民防》通讯报道网络建设为全省通讯报道人员统一制发了《齐鲁民防》通讯员证

(二)建成省民防协会网站。为了进一步加强协会的内外联系,更好地为社会、为政府、为会员服务和扩大协会的社会影响力,省民防协会于2015年底开始网站筹建工作。投资10多万元,装修了机房,购买了设备,编制了网站软件,落实了网站管理人员,制定了网站管理制度。在输入各种文字、图表、数据、影像资料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网站与今年5月正式开通。省民防协会网站是协会面向社会的宣传阵地,是人防从业企业情况交流和宣传的平台,是展示人防建设、协会工作、会员(单位)风采的重要窗口。网站除了主页外,还设有协会概况、政策法规、领导论坛、创业创新、人防要闻、协会动态、学术研究、公告公示、防护设备、工程监理、地下空间开发、人防信息化、设计科研、网上办事、领导信箱等栏目。网站面向会员单位开放,免费宣传会员单位和人防从业企业的业绩。

(三)加强人防防护设备行业自律。长期以来,我省人防防护设备企业各自为战,低价销售,无序竞争,造成市场混乱,同时也损害了企业自身的利益,甚至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为改变这种局面,省民防协会按照国家和省人防主管部门的要求,从加强行业自律入手,规范市场秩序。一方面,指导专委会全面落实行业自律公约,并于2016年5月21日召开全省人防防护设备企业负责人会议,会上签订了《人防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承诺书》,增强了人防从业企业讲诚信、保质量的自觉性。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约束企业行为。先后制定了《防护设备质量保证金管理细则》、《合同备案管理细则》、《防护设备企业监督检查管理细则》、《防护设备企业诚信评估制度》、《防护设备企业违反自律公约和管理细则处罚制度》等,并实行网上公示和通报制度。7月上旬,省民防协会和专委会就加强行业自律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以端正行规,改进工作。7月15日,省民防协会对违反自律公约、不讲诚信、恶意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企业进行了通报批评。9月13日,下发了《关于严格遵守国家价格规定的函》,就人防防护设备企业严格遵守国家价格规定的有关问题提出要求。同时,主动与人防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把行业自律与市场监管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的从业行为。

(四)组织人防工程监理人员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为培育、建设、壮大人防工程监理队伍,提高监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推进监理工作社会化、市场化发展,省民防协会于10月份组织了全省人防工程监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监理人员共579其中监理工程师417名,持证上岗监理员162名。通过人防工程监理继续教育培训,对工程技术人员及时实施“加油”和“充电”,不断更新知识,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为确保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荣获AAAA级中国社会组织称号。省民防协会大力加强现代社会组织建设,规范行业行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参加社会组织评估工作。2015年10月22日,省民政厅评估办公室专家考察组到省民防协会实地考察,按照项目顺序,逐项审阅原始资料、查看职能业绩,咨询有关情况。考察结束后专家组组长艾斌同志代表专家组反馈了意见:“省民防协会组织健全,管理有序,制度比较完善;有一定的实施能力,支持了行业的发展,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尝试。印象较深的有三项:一是协会承办的《齐鲁民防》杂志,长时间为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宣传教育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二是对行业人员的资质和技能进行系统培训,为人防企业发展培育人才,很有特色;三是在协助政府及主管部门当好助手和在连接政府与社会方面发挥了很好的桥梁作用,做了很多有益的工作等。此外在财务方面,工作做得很认真,很严谨。”专家组实地考察圆满通过后,经评估委员会审查,复核委员会复审,省民政厅终审确定,山东省民防协会荣获了“中国社会组织评估AAAA级”称号,于2016年6月正式向社会公告,并发奖金8万元以资鼓励。

    (六)编印人防从业企业名录。目前,全省共有人防从业企业数百家,积极为我省人防建设服务,做出了重大贡献,有的人防从业企业在全国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此外,还有外省(直辖市)在我省备案的人防从业企业数十家。为了帮助各级政府、人防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更好地了解我省人防从业企业状况,加大对我省人防从业企业的宣传力度,增强与国内外、省内外人防(民防)从业企业之间的联系和沟通,省民防协会于2016年7月开始,与济南圣宣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作编印了《山东省人民防空从业企业名录》,共收录人防从业企业84家。此名录对宣传我省人防从业企事业单位的业绩、推广企业的产品和新技术将起到重要作用。

    (七)完成2家人防防护设备企业考察评估工作。20159月至10月,省民防协会组成考察评估小组,依据国家人防办[2014]438号文件要求,对德武、周力人防防护设备企业进行了严格考察评估考察评估情况和结论随即上报国家人防。2015年11月国家人防办与国家人防协会脱钩,评估工作暂时中止,上述两家企业的评审未果。为此,省民防协会多次赴京积极与国家人防协会和国家人防办联系、协调,国家人防办于2016年7月批准两家企业的资质并颁发了达标企业资格证书。

    (八)认真落实巡视整改工作。2016年7—9月,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了省人防办的工作。根据《中共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关于印发<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鲁防办[2016]36号)、省人防办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巡视整改情况的通知》和省人防办党组第41次会议纪要精神,省民防协会多次召开驻会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上级要求。协会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张建会长为整改工作负责人,楚法春、孟凡勇同志为经办人,负责协调和办理各项具体工作。针对巡视整改问题责任清单中涉及省民防协会的有关问题,逐条进行对照检查,并迅即进行了整改和纠正。

(九)不断加强协会自身建设。省民防协会始终非常重视自身建设工作,并不断得到加强。是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为配合AAAA级中国社会组织评选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协会内设机构的工作秩序,修订完善了11个方面的管理制度,并汇集装订成册,供大家学习、执行。二是加强驻会和内设机构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落实学习制度,提高全体人员的“四个意识”,和强化“五位一体”、“四个深化”的发展理念。三是进一步完善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根据实际需要,新增办公室10间,共175.52平方米,保障办事机构、专业委员会和下属单位办公用房;装修了会议室和网站机房,办公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四是加强了分支机构建设。新成立的人防防护设备专委会逐步完善相关制度,落实了办公场所,配齐了办公室工作人员,专委会及办公室积极开展工作,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企业发展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在总结工作、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协会职能拓展比较缓慢,缺乏新的增长点;二是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事项力度不够,路数不清三是人才凝聚和人才储备库建设工作需要加强四是为会员提供服务、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工作开展不够深入五是工作运转经费筹措力度不够、渠道单一;六是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的思想准备不足,对协会转型工作缺乏深层次研究等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认真解决。

二、下一步的主要工作任务

目前,协会的发展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同时也迎来了新的发展环境和机遇。国家召开了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把人防工作和建设提到了战略性高度,为人防、民防建设指明了方向。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大力支持社会组织的改革和发展。因此,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攻坚克难,改革创新,加快转型,推进协会稳步、健康、有序发展。    

(一)稳妥推进与行政机关脱钩。最近,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要求按照“五分离、五规范”的改革要求,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取消隶属关系,激发协会的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促进协会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业自律”的社会组织。省人防办党组第41次会议纪要已明确省人防办与省民防协会脱钩。根据上级文件的要求,脱钩工作要在2017年底前完成。我们要高度重视,配合省人防办做好脱钩的相关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建立相关机制,确保脱钩工作稳妥有序开展。一是积极承担政府购买服务事项,主动争取省人防办向协会转移、授权、委托部分非行政性工作,并自觉接受省人防办的指导和监管。二是对协会财务资产进行清理登记,确定资产权属,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一步搞好协会的财务管理,并做好2017年年底之后的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和租赁工作。三是按有关要求建立协会党组织,推进协会党建工作,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

    (二)抓紧进行协会提前换届的工作。按照协会章程规定,本届协会任期从2013年6月开始到2018年6月结束。但是,由于形势发展,加之协会部分领导成员的任职年限问题,我们决定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购的《总体方案》和省里的《实施方案》,抓紧部署提前换届的各项工作。在2016年12月27日召开的理事会上,通过了换届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下一步要抓紧制定提前换届实施方案。其中包括修改协会章程,酝酿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协会领导架构,明确协会改革发展的新思路,制定相关制度和措施,确保新一届省民防协会顺利产生。

    (三)完善现代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一是按照中办、国办文件要求,协会要建立和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要完善以协会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监事)制度。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要实施法定代表人述职、主要负责人任职前公示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二是调整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成员。通过换届选举,将更多的优秀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才和高科技专业技术人才吸纳到协会领导层之中。三是要严格执行中组部[2014]11号文件规定,对在协会兼职的退(离)休领导干部,健全完备兼职审批备案程序。四是按照需要有计划地成立人防工程监理、人防信息化、人防工程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专业委员会,在省民防协会的督导下,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企业自律。五是适时成立人防工程审图、人防工程和设备质量检测等机制机构,主动配合主管部门为确保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和人防防护、防化设备设施产品质量把好关。

    (四)利用网站加强人防民防宣传教育。省人防办党组第41次会议纪要决定,《齐鲁民防》杂志从2017年1月开始,改由省人防办法宣处承办。这样,网站就成为协会唯一面向社会的宣传阵地。因此,要努力办好网站,使其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功能。一是要切实加强对网站的领导和管理,管理人员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钻研业务、提升工作能力,把网站维护好、运行好。二是要根据形势发展和协会工作的实际需要,及时调整网站的栏目和内容。做到信息更新及时、发布准确、交流互动顺畅、服务信息实用。三是要创新宣传手段,把握多媒体传播规律,运用网民喜爱的数字化、图表化、可视化方式制作网络产品,使网站变得轻松、亲切、活泼。四是要及时跟踪充分吸纳网络新技术、新业务,大力拓展网站新业态,形成立体化、多渠道传播格局。紧紧把握企业、公众的需求变化,把党和政府最重视、社会最关注群众最喜欢、人防民防从业企业最需要的内容突显出来

(五)有序开展国(境)外民防交流活动。中办、国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指出要“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开展对外交流,参加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参与国际标准和规则制定,发挥社会组织在对外经济、文化、科技、体育、环保等交流中的辅助配合作用,在民间对外交流中的重要平台作用。”根据中央规定精神,协会要有序、规范开展这方面的活动。一是开展人防、民防方面的交流,学习国(境)外防空、防灾、防化、防震、消防等方面的先进技术和做法,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国(境)外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有关信息和成功经验。二是探讨人防、民防从业企业进入国(境)外市场投资创业的路子和产品、技术推广、推销的方式、方法。促进业内商贸活动的开展。三是积极引进国(境)外资金,投入国内民防建设和开发,促进民防建设投资多元化。

(六)积极开展人防从业企业诚信评价工作。为了促进人防民防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人防办〔2013〕167号〔2014235号文件有关规定,省人防主管部门拟在全省开展人防行业从业企业诚信评价工作。人防行业从业企业包括为人民防空建设服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协会要高度重视人防行业诚信评价工作,积极配合省人防办,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诚信建设。一是通过会议、文件、网站等形式,指导人防民防行业、企业增强讲诚信的自觉性,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强自身建设内部管理、行业自律,提高承建工程和人防设备设施的生产质量。二是指导人防民防行业从业企业做好诚信评价的各项准备工作,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并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按要求落实从业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报送制度。三是严格监管企业的诚信状况。协会要主动配合主管部门对人防企业违规问题进行监督,要建立诚信等级评定机制,及时表扬先进企业、批评通报违规企业,把诚信如何作为招投标、行业评优、年检抽检和资质延续等方面的参考依据。通过行业诚信评价工作,不断提高人防民防企业整体诚信水平。要通过企业诚信工作的开展,做到制度管控全覆盖,行业自律无缝隙,恶意竞争零容忍,把诚信自律变成人防民防从业企业的自觉行为。

(七)引领行业企业规范市场秩序。要充分发挥协会在市场经济中的独特优势和在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协会对会员及其单位以及行业从业企业的行为约束。一是协会要正人先正己,自觉保持非营利社会组织的性质,努力为会员(单位)及企业多办事、办实事,解决其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依靠分支机构(如专委会)加强对行业从业企业的自律。要通过建章立制,、签订自律公约,制定行业标准和有序竞争准则,来端正行业的从业行为。三是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市场在经济发展和资源配置方面起决定作用,越是这样,越要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管控好市场秩序,为行业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八)进一步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打铁还得自身硬。协会要生存、要自强、要发展,外因将起到重要作用,但最重要的是大力激发自身活力,积极发挥团队成员的主观能动性。一是要充分调动全体会员及其单位支持协会发展壮大的热情,以主人公的身份支撑协会发展。二是合理设置协会的办事机构,科学配备工作人员,适时调整工作布局。三是尽快修订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要按照中组部[2014]11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2016]55号文件规定,从严控制退(离)休兼职人员的工作经费及开支标准,严格杜绝兼职取酬和获取其他额外利益的现象发生。四是要坚持严格的财务审批和财物管理制度,做到以收定支,精打细算,履行节约,节俭每一分钱用在协会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上面。五是要营造风清气正的协会风气。从协会领导班子成员到全体工作人员,都要树立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品格,坚韧不拔、知难而进的勇气,改革创新、矢志不移的毅力来对待事业、致力工作。六是协会全体人员都要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政治敏锐性,要善于抵制一切不良思想的污染和侵袭。要刻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习近平同志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始终与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为人防民防建设事业和祖国繁荣富强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促进协会健康有序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社会组织的改革和发展非常重视,先后下发了若干文件和指示,2016年8月,中办、国办又印发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对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作了充分的肯定,对其重要地位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对今后的改革发展指出了正确的方向。我们必须按照文件的要求,调整发展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研究改革举措,拓展新的路径。做到平稳脱钩,顺利转型,确保协会健康有序发展。

(一)把学习放到首要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对复兴之策、治国方略、大政方针作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在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上强调指出“人民防空是国之大事,是国家战略,是长期战略”,明确了人民防空建设的重要地位,给人民防空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为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中央和省里都下达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如中办、国办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组部[2014]11号文件,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山东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等文件。我们要组织协会全体会员和工作人员,认真学好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以此指导自己的思想和行动,努力把协会的事情办好,确保协会稳中有进,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要组织协会驻会人员搞好业务学习,钻研专业知识,适应一人多岗、一专多能的工作方式,进而向会员单位、行业从业企业和社会提供智力支撑和业务咨询。

    (二)把创新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发展,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在当前的新形势下,省民防协会也必须努力抓好改革创新。一是要树立崇尚创新发展观。要形成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的共识用创新发展理念解决发展问题挖掘发展潜力、培植发展优势、开拓发展空间二是要充分用好国家确定的社会组织创新政策。为了支持社会组织创新发展,中办、国办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做出了相关规定,包括创新社会组织体制机制,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适宜社会组织承担的非行政职能移交社会组织承担,逐步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支持社会组织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全面贯彻落实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等等。我们一定要把这些政策用足、用好、用活。三是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协会的特点和优势,从管理向服务转变,更加注重抓基础、抓服务、抓监督着力提高资金筹措、项目运作、技术交流和为会员及其单位反映诉求、维护权益等方面的能力。要面向会员、行业和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和公益支持。四是会员单位的创新力,从中培育部分规模较大、运作规范、具有当地特色、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民营企业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引领作用。

(三)把调查研究作为解决问题的切入点。一是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通过调研活动,给省人防办领导提供兄弟省(区、市)人民防空战略研究和促进人防民防改革发展的经验做法。同时,协会要虚心学习兄弟省(区、市)和省内其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成功经验,结合我会的实际,取长补短,优势互补,有针对性地研究我会改革、创新、发展举措。二是要密切关注中央关于支持培育社会组织发展的方针政策,及时了解兄弟省(区、市)政府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的相关措施,在学习与研究中,不断调整和完善我会的发展思路。三是认真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如温州出台1+7文件,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其中规定以委托授权、购买服务等方式,将原由政府履行的相关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他们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事项的种类包括,1、行业管理与协调职能,如:行规行约制订、行业准入审核、等级评定、公信证明、行业标准、行业评比、行业领域学术和科技成果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评定等。2、社会事务服务与管理职能,如:法律服务、宣传培训、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社区事务等。3、技术服务性职能,如:业务咨询、行业调研、统计分析、决策论证、资产项目评估等。

(四)把服务发展作为立会之本。中央对社会组织的五点基本要求之一就是“服务为本”,我会成立之初提出的“八字奋斗目标”的头两个字就是“服务”,协会要转型、要发展,就必须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优化服务质量。一是扩大服务范围。前些年协会主要抓了传统性的几项服务,如调研、培训、宣传教育等。要适应新形势、新情况,顺利脱钩转型,就必须重视拓展新的服务范围和领域,主要包括几大类服务职能,即:行业监管与协调职能、事务性服务与管理职能、技术性服务与创新职能。通过职能的加强,积极做好行业自律、行业标准制订、学术和科技研究、科研技术成果评审,以及开展企业资质认证、诚信评价等方面的服务性工作,特别是要做好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在签订脱钩协议时,争取将省人防办服务性、事务性工作,授权或转移给协会承担。二是提升服务能力。中办、国办文件要求社会组织要坚持服务发展方向,提高专业化、智能化、信息化服务能力,更好地为行业、企业提供智力支撑和技术服务。三是优化服务质量。协会要强化服务理念,对会员及其单位提供大力支持,反映诉求,排忧解难和开展法律性服务,依法维护会员的利益和权益,真正为会员及其单位提供高质量、高效能和最需要的服务。总之,协会要求生存、谋发展、做贡献,就必须积极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其中包括服务会员和单位会员的作用,坚定不移地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在“为政府提供咨询、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行业自律、创新社会治理、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