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北人防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鲁备案的通知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索引号: | 113700000045049430/2020-00067 | 文件编号: | |
主题分类: | 生成日期: | 2020-04-28 |
关于同意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北人防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鲁备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8 10:43 信息来源:山东省人防工程处 浏览次数: 425 次
各市人防办,各相关单位:
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北人防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备案资料经审查,符合进鲁初始备案条件,同意备案,有效期至2021年1月31日,从事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的设计工作。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