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动办:关于外省人防专用设备企业提交资料的公告
自国家人防办发布《关于取消人防专用设备跨省域销售、安装限制的通知》(国人防建〔2023〕2号)以来,外省人防专用设备企业陆续入陕销售安装人防专用设备,为进一步摸清入陕人防专用设备企业底数,建立人防专用设备企业管理目录,不断规范人防领域行业经营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请入陕销售安装人防专用设备的人防专用设备企业(含防护设备企业、防化设备企业)提交企业相关资料,提交资料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从事报警、监测与控制、滤毒与净化设备销售安装需具备的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人防专用设备销售安装产品清单;
6.企业法人、陕西片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提交资料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
联系人:樊汝贡,
联系电话:029-85570338、13389272480。
陕西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